珠海医保报销条件 珠海医保报销政策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
扩展材料 【珠海医保报销条件 珠海医保报销政策】
选定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参保人转诊或急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经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转诊或在市内其它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的,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费用,普通门诊诊查费、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 个人自付50% 。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就医的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可提供相应的资料回所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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